宋朝官职从大到小排列:太师、太傅、太保、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六部尚书等。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加强中央集权,在职官制度上,中央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治)抑武(官)。宋朝官制,在北宋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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