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邮政

Admin in 百科 2024-04-11 10:35:34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邮政),在台湾一般习惯直接称为邮局,为中华民国台澎金马地区提供邮政、储汇、保险与金融等服务。
中华邮政的前身为交通部邮政总局,设有邮政储金汇业局,以及台湾北、中及南区邮政管理局等单位。为了突破邮局暨有的经营限制,并增加市场竞争力,在2002年7月完成《邮政法》修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将邮政总局正式公司化,改制为交通部100%持股的国营公司。



主要营业项目


递送邮件,依照邮件往返区域,分成:

国内邮件,在台湾地区之内互寄。
国际邮件,往返港澳地区及其他国家,但不含大陆地区。
大陆邮件,往返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统治地区(即大陆地区),但不含香港、澳门。


邮政储金
邮政汇兑
邮政简易人寿保险
集邮及其相关商品
邮政资产营运
其他经交通部核定,受委托办理之服务。


现况
虽然名称有“邮政”二字,但由于经营据点众多,且经营储金业务,故中华邮政拥有大量的资金(2006年3月统计资料:约3兆8449亿元新台币)。但另一方面,因为网络、电话的普及,加上民间邮递和快递业者竞争,使得中华邮政的本业——邮务业务大幅萎缩,但因快捷与包裹业务与民间业者的订价仍有相当差距,因此快捷与包裹业务仍然占据大部分业务。目前除了中华民国《邮政法》规规定的信函(如帐单)必须经由邮局寄发外,其他普通、手写信件的寄送件数已经变得相当少了[2]。
由于海峡两岸特殊的政治情势,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虽可通邮,但台湾邮政对于大陆邮件的投递上采取部分特殊的规定:

台湾地区寄大陆地区收寄时,函件封面直接书写大陆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台湾之寄件人姓名、地址。但封面收件地址书写中共国号者,退请寄件人另换信封交寄。[3]
大陆地区寄台湾地区处理时,各局于处理过程中如发现进口函件封面书有中共国号或不妥文句者,应立即拣出送该局联络单位(无联络单位者送邮务部门主管或局长),按下列规定涂销:

1.办理涂销中共国号或不妥文句时,务请注意维护封面之整洁。
2.封面收寄件人地址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者,仅涂销其中“人”、“共和”三字。英文国名则仅涂销“People''''s”一字。
3.不妥文句全部涂销。 [4]




组织编制

经营阶层

董事会

董事长

总稽核
总经理 - 法务科

经营策略设计委员会








直属单位

人事处
劳工安全卫生处
政风处
技术处
邮务营业
邮递管理
集邮处
各等邮局

各地支局


各邮件处理中心
储汇处
寿险处
会计处
资讯处
资产营运处
资金运用处


沿革

近现代台湾与中国大陆的邮务事业发展对比


战后中华邮政事业发展




台湾通用的邮筒样式。左边为红色的限时信件邮筒,右边为绿色的普通信件邮筒。



1946年,台湾邮电管理局成立。
1949年,实行邮电分办,成立台湾邮政管理局,隶属于交通部邮政总局。
1980年,台湾邮政管理局因应业务发展需要,分割为台湾北区邮政管理局、台湾中区邮政管理局、以及台湾南区邮政管理局等三个邮政管理单位。
2003年1月1日,交通部邮政总局进行公司化,改制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2日,改名为“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日,复名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改名事件
2007年2月12日,在当时的执政党民主进步党所推动的台湾正名运动强势操作下,中华邮政改名为台湾邮政,但因为受到国民党等泛蓝阵营的强力反对,所以其设立的法源依据《中华邮政股份限公司设置条例》一直未能经立法院修改通过,因此在法定名称方面仍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5]。翌年总统大选后,民进党败于国民党而失去政权,中华邮政董事会又于2008年8月1日决议回复到法定名称。

改名经过

2007年2月8日,时任总统的陈水扁表示希望把中华邮政改名为“台湾邮政”,是一系列“台湾正名”的政策之一。
2007年2月9日,虽然中华邮政工会发动抗争企图阻止董事会进行[6],中华邮政公司董事会仍强行通过改名议案,将在2007年2月12日正式挂牌改名“台湾邮政”[7]。部分人士认为这次改名并不符合公司法与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8]。因为现时法例只准“中华邮政”提供邮递服务,改名后的“台湾邮政”进行邮递业务引起合法性的质疑与争议[9]。
2007年2月12日,中华邮政自行改名为“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同日举行挂牌仪式。
2008年5月28日,马英九就任总统后,交通部发布新闻稿指出,8月起邮票票面改回中华民国邮票,也强烈谴责之前陈水扁政府不依法行政,率尔变更邮票票面国名。交通部部长毛治国表示,台湾邮政公司改回中华邮政公司,将一步一步来。[10]
2008年8月1日,依据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于当年4月16日第2次会议中通过的“鉴于中华邮政改名……程序尚未完备,不合法定程序,爰要求……于6个月内应回复名称……”之决议,该公司召开第2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回复“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称。[11]


中国大陆反应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大力抨击此次“正名运动”,但中国邮政在其网站[12]上将先前已经设置的“台湾中华邮政”连结,迅速改成中国行政省等级的其中一个连结为“台湾邮政”[13]。



注释


^ 新任邮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任 - 中央通讯社 2008年6月11日
^ 《中国时报》报道:平均台湾每人每年所收到的120件邮件中,98%以上是帐单、广告信函等[1]
^ 《大陆信件处理要点》壹、台湾地区寄大陆地区,民国八十二年(1993年)一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邮(82)字第○六一○号函
^ 《大陆信件处理要点》贰、大陆地区寄台湾地区,民国八十二年一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邮(82)字第○六一○号函
^ 依照立法院通过的《邮政法》、《邮政储金汇兑法》、《简易人寿保险法》、《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等“邮政四法”规定,发送信函、发行邮票、储金寿险等为授权予中华邮政特许经营,其它公司不得执行相关业务,“台湾邮政”亦同。
^ 《正名/爆冲突~ 中华邮政工会冲进董事会呛声!》,东森新闻报,2007年2月9日。
^ 侯沛吟,《中华邮政正名 12日挂牌改“台湾”》,TVBS,(Yahoo!奇摩新闻),2007年2月9日。
^ 叶银华,《邮政改名,小心触法!》,《中国时报》论坛版,2007年2月13日。
^ 《太阳报》:《台千五邮政员工抗议改名》。
^ 黄如萍,《8月起 台湾邮票改回中华民国》,(Yahoo!奇摩新闻),2008年5月29日。
^ 中华邮政万维网总经理室:《台湾邮政复名中华邮政顾客权益维持不变》
^ www.chinapost.gov.cn
^ 张介凡、樊启明,《台湾邮局正名 却被中国邮政收编》,TVBS,(Yahoo!奇摩新闻),200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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