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小常识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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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十二条
第一条 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第二条 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第三条 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条 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 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第六条 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第七条 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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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小常识有哪些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不能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