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是随正税加征的税。 新中国成立后,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 附加税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附加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 从我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
2026-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