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了快递企业应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对快递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控,对于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坚持“即查即停”原则,即在整个快递生产环节中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对该件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为保障收寄安全,《规范》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
202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