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处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卫生、计划生育、优抚、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向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机关提出建议。 居委会职务主要包括居委会主任,居委会副主任,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委员和办事人员的数量以社区的大小而定,如果社区比较小,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会身兼数职。 居委会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事业单位...
202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