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是省级行政区的行政机构首长. 省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的行政机关的第一号人物。完全的说法是:某某省人民政府省长,为三级官(是正部长级)。省长是省政府的第一位领导人,是该省的第二领导人。省的第一领导人为省委书记。省长都是该省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的排在第一位的副书记。“省委副书记、省长某某某”,是媒体上经常出现的说法。 195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开始设立,每届任期4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建立“革命委员会”,废此职。1979年恢复设立,每届任期5年。...
202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