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类别分为7类,分别是视力残疾、言语残疾、多重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肢体残疾。 1、视力残疾:我国法定的视力残疾是,优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不包括0.3)或视野半径小于10°。 2、言语残疾: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3、多重残疾:是指个体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残疾,多数兼有智力残疾。 4、听力残疾:听力残疾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的声音及言语声音...
202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