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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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全文翻译
1、译文: 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白姓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2、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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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译文
原文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③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④公子虔,黥⑤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⑥。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