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设立
01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工商局服务窗口或工商局网站)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