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职官品级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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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古代官职级别
清朝官制有九品十八个级别。 具体官职级别分为: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从六品,正七品,从七品,正八品,从八品,正九品,从九品,未入流。 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清朝官制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武官等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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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品级有哪些
1、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2、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