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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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必然要求公民在法律上人人平等。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对平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就表明了平等主体的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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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属性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属性:平等性、法治性。 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必然要求公民在法律上人人平等。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对平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就表明了平等主体的广泛性。进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把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加以了明确的宣示和确认。 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就是人人平等。人人平等最首要的就是指,所有公民在法律地位上人人平等、一律平等,没有特殊与例外。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