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in 综合百科 2026-06-08 08:02:44

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免责声明:本站文字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仅用于学习参考,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