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仪休者,鲁博士也。
2、以高弟为鲁相。
3、奉法循理。
4、无所变更,百官自正。
5、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6、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
7、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
8、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9、”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
10、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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