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妃嫔有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八个等级,其对应的品级如下:
君主:皇后。
皇贵妃:地位视同皇太子妃。
贵妃:地位视同亲王妃。
妃:地位视同世子妃。
嫔:地位视同郡王妃。
贵人、常在、答应没有朝服和朝冠。
皇贵妃至嫔为妾室,嫔以下的贵人、常在、答应仅为通房,不算妾室,没有朝服和朝冠。
外命妇:
亲王妃、世子妃、郡王妃、长子妃、贝勒夫人、贝子夫人、镇国公夫人、辅国公夫人、不入八分镇国公夫人、不入八分辅国公夫人、镇国将军夫人(正一品)、辅国将军夫人(正二品)、奉国将军夫人(正三品)、奉恩将军夫人(正四品)。
册封册宝:
册封/册立皇贵妃、太子妃、贵妃、亲王妃、世子妃用金册;册封妃、郡王妃用镀金银册;册封嫔用银册;册封贝勒夫人及以下用纸册;贵人、常在及答应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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