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应付职工薪酬、销售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免责声明:本站文字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仅用于学习参考,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