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伸向前下方,掌心向左,左右摆动。左手伸向前上方,掌心向前:
1、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手势信号(以下简称“手势信号”),提高交通**的指挥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对1996年3月18日发布的手势信号进行了修改,并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
3、新的八种交通**手势信号:即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缓行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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