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民,汉族,民国时期著名女影星阮玲玉的靠前任丈夫。阮玲玉的母亲早年为张家做佣人,而张达民即是张家的四少爷,人长得白净,穿着体面,但内在却是个不学无术、品格低劣的纨绔子弟。
张达民既没有固定工作,又不求上进,张达民成日待在家里没有经济来源,从此就全靠阮玲玉养活。
阮玲玉在工作中认识了唐季珊。阮玲玉与张达民协议离婚,并承诺仍支付张达民生活费用。
张达民起初答应条件,后来生活逐渐拮据,又打起阮玲玉的主意,想要依靠自己“前夫”的身份多讹些钱,由此产生了逼死阮玲玉的一系列事件。
1935年3月8日,心力交瘁的阮玲玉再也忍受不了舆论的重重诽谤和侮辱,以自***的方式寻求安宁。
阮玲玉去世,但张达民并没有结束以阮玲玉“前夫”的身份赚钱。1937年,香港导演沈吉诚拍摄了一部讲述阮玲玉的电影《谁之过》,张达民现身说法,自己在戏中演回自己。然而张达民最终穷困潦倒,贫病交加,36岁在香港死于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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