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发生的灾难大事件有汶川特大地震,台风“黑格比”,华南、中南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等。
1、汶川特大地震: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北纬31度、东经103.4度)发生里氏8级地震,此后地震灾区还发生了上万次余震,最高震级达6.4级。此次地震属浅源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灾害性最为严重的地震,其伤亡人数仅次于1976年唐山7.8级地震,经济损失和救灾难度之大为历史罕见。四川、甘肃、陕西、重庆、河南、湖北、云南、贵州、湖南、山西等省(市、区)共有417个县、4667个乡镇、48810个村受灾,受灾人口4625.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510.6万人,因灾死亡69227人,失踪17923人,受伤37.4万人;倒塌房屋796.7万间,损坏房屋2454.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523.09亿元。5月12日15时40分,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二级应急响应,5月12日22时15分提升为一级。
2、台风“黑格比”:
2008年第14号强台风“黑格比”(HAGUPIT)于9月19日20时在菲律宾以东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9月21日11时加强为强热带风暴,9月21日下午加强为台风,9月22日14时加强为强台风。“黑格比”于9月24日早上6时45分在广东省电白县陈村镇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15级(48m/s)。台风“黑格比”具有强度强、移动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共造成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省1501.9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47人(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157.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79.1千公顷;倒塌房屋4.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33.3亿元。
3、华南、中南地区发生严重洪涝:
2008年6月上中旬,华南、中南地区出现大范围持续性降雨过程,降雨导致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严重洪涝受灾,其中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受灾较重,针对广西、广东、江西、湖南四省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了三级应急响应。此次大范围洪涝过程共造成2997.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87人,失踪10人,紧急安置转移254.0万人;农作物受灾1429.9千公顷,绝收207.2千公顷;倒塌房屋12.4万间,损坏房屋36.0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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