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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