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99环保攻坚战实施方案》规定“从1999年5月1日起,停止办理摩托车牌照”,市建成区外的摩托车禁止在是建成区内行驶。执行的市政府规定在建成区内对摩托车实行禁行。扩展资料:1、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二环至三环之间主干道延伸(连接)线内道路以及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大街、秦岭大街、天山大街、黄河大道、长江大道、珠江大道路段通行。2、以上车型在三环路辅路通车后通行三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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