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的分录从发包方和工程施工方来确认对应的操作,对发包方来说,发包方发出“甲供材”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按材料实际购买价),
贷:工程物资(按材料实际购买价)。
工程承包方在收到材料及以后发出材料时,不进行账务处理,通过备查簿登记管理,“甲供材”部分不反映在工程承包方的“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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