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加计抵减的增值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金额),
未实际抵减时,无需账务处理。
其他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其他收入(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温馨提示: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免责声明:本站文字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仅用于学习参考,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