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
机构职责
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法规,参与教育部有关司组织教育考试的政策和规定的草拟;
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本专科入学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
受教育部的委托,通过考试的方式,对已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受委托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实施学历文凭考试;
行使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所赋予的职责;
承办教育部批准的海外委托的考试;
开展考试服务,经教育部批准有选择地承办社会委托的考试;
开展科学研究,改进自学考试的自学与助学指导,促进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培训考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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