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惠民生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群众的效率与效能,经市中心研究决定,对目前信贷、提取业务办理的程序和手续资料作进一步的精简,并在全市统一执行。
具体变化如下
1.取消所有公积金业务所需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2.取消所有业务所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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