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表示方法一般有四种,自然语言、描述法、列举法、图示法。
集合常用大写拉丁字母来表示,如:A、B、C。而对于集合中的元素则用小写的拉丁字母来表示,如:a、b、c。
拉丁字母只是相当于集合的名字,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自然语言一来不够简洁,二来容易不严谨,一般用的比较少。
列举法很简单,就是把元素一一列举在大括号里。
图示法包含韦恩图、数轴、直角坐标系等一般用在集合运算中。
列举法就是将集合的元素逐一列举出来的方式。例如光学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红,绿,蓝}表示;由四个字母a、b、c、d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描述法的形式为{代表元素|满足的性质}。
设集合S是由具有某种性质P的元素全体所构成的,则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属性的方法来表示集合:S={x|P(x)}。例如由2的平方根组成的集合B可表示为B={x|x2=2}。而有理数和正实数集则可以分别表示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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